人才培养

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章程


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代章)

20189


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心名称

心名称为: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中心性质

中心是隶属于湖南科技大学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业务依托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受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和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双重领导。

第三条:中心宗旨与理念

以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为基本文件,充分发挥湖南科技大学在学科、人才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与时俱进,以“立德树人”理念为指导,在外语专业、大学外语和研究生外语三大外语教育教学模块中,深度推行融通外语教育的课程思政建设,培育青年一代的文化自信,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具有政治认同、辩证思维、合作精神、国际视野、家国情怀、使命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心发展定位

高校外语教育对象覆盖本科外语专业、大学外语、研究生外语的所有学生,因此外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经过310年的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机构,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中心,同时成为省部级相关机构制定高等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文化阵地与意识形态建设等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的重要咨询机构。

第五条:中心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德育优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包含以下子目标:

1)基于外语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深掘语言技能课、教师教育课、文化素养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等五大课程群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实施步骤与路径、评价体系等,培养助推中国文化走出去、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素质外语人才。

2)基于大学外语课程思政教学,融入核心价值观念、合作精神和道德规范等,培养善用“外语+专业”展示与传播所学专业领域的“中国方案”“中国智造”“中国故事”优秀成果的大学生。

3)基于研究生外语课程思政教学,融通政治认同、辩证思维、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等,培养具有外语技能、专业知识、道德素养和国际竞争力的爱国拔尖研究生。

4)基于外语教师教育和发展研究与实践,夯实基础知识、拓宽专业口径、强化师能培养、注重创性实践、突出个性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建设强有力的课程思政教学与研究队伍。

5)为其他学科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提供一套可资借鉴的模式,为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人才培养、课程改革提出有益建议。

第六条:中心主要任务

中心的教学研究主要任务为:面向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在外语教育领域,推行课程思政建设。具体活动体现在:

l 长抓师德师风建设;

l 贯彻“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

l 加强课程思政教学实践;

l 加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l 坚持高水平优秀成果导向;

l 推广共享课程思政建设经验;

l 服务于国家、地方与社会需求。


第二章 研究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八条:中心管理委员会

任:外国语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外语专业教育负责人、大学外语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外语教育负责人

员:各系部主任

管理委员会职能:确定中心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方向;确定中心的组织、人事授权和变更等重大事项;批准和修改中心章程及主要规章制度;批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考核评价中心的工作等。

管理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中心主任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副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管委会主任及副主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中心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能

中心主任:外国语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外语专业教育负责人、大学外语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外语教育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

项目联络员:科研秘书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中心管理委员会确定、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任命。

中心主任的职能: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向管理委员会报告中心工作;制订中心的基本管理制度;提出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管理中心所承担的教研项目,制定中心的年度财务计划;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提出中心管理人员的奖惩事项。

副主任岗位职责是负责年度计划执行、分管各教学研究团队教研活动、研究项目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等;

中心设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落实、联络与检查,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中心大事,草拟中心的有关文书,传递和保管中心的文件和档案及其它相关事宜。

项目联络员负责中心合作项目的相关接口工作。

财务负责中心每年度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第十条中心教学研究团队

中心充分发挥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人才优势,构建一支跨学科、多层次的教学研究团队。中心设有3支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团队,其成员职责是积极执行外语专业、大学外语和研究生外语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第三章 中心的经费及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的财务

以中心名义承担的各类教研项目经费进入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中心经费按照《湖南科技大学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第四章

第十二条 中心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的各项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应当符合教育部、湖南省教研厅和湖南科技大学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心管理委员会修订、变更。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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