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355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0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湖南省、湘潭市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近二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研究生工作等。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 按时缴纳学费。
6.省、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从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如研究生工作部(院)组织的全校竞赛、校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优秀科技服务个人等)。
(3)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院择优推荐。
第一条 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通知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申请材料。
2.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张景华、周启强
副主任:龙 赢、禹 玲
成员:杨江、吕爱晶、肖建刚、研究生秘书李凤、研究生辅导员尹恒、研究生代表2人(曾赛、曾兴美)。
3. 院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4. 学院召开评审会议。
(1) 听取院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实审情况汇报。
(2) 审核候选人的材料,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3) 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当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不超过名额数量时,委员会负责审议候选人条件。当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超过名额数量时,进行投票表决,从满足条件者中择优推荐。
5.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电话58385880,邮箱702098104@qq.com)。
6.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外国语学院
2019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