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0]174号),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2022年10月6日),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10日起对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景华同志2017年4月至2022年10月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同时对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周启强同志2016年6月至2022年10月的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同步审计。
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实事求是、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审计处处长办公室:立德楼515室 电话:0731-58291228审计组办公室:立德楼512室 电话:0731-58291317电子邮箱:sjc@hnust.edu.cn
意见箱:外语楼110办公室门外
审计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