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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教育 K.成人教育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 O. 教育史)。请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国防军事教育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年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五、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名额待省教科规划办分配。
六、申报方式
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
1、重点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10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评审书和活页分开。网上申报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开放项目申报平台后,按照要求进行。
3、申请书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为一整张A3纸双面印制。
4、申报材料请发送电子版(hnkdskc@hnust.edu.cn),包括评审书(活页)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5、申报材料请按要求装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贴申报书首页。
七、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集中在2014年9月8-9日进行。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联系人:段斌    
电话:58290526
 
                                                                                           社科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