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成果奖励方案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文件

院发[2020] 6

关于印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成果奖励方案》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0年4月27日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成果奖励方案

为推动我院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鼓励教师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力,我院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特制定如下奖励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奖励对象为第一责任人署名的我院教师;所有奖励学术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冠名湖南科技大学或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其成果的使用权归属本学科和学院。

2.奖励成果性质和内容必须能归口为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下外国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区域与国别研究等五个方向的学术成果。

3. 奖励范围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社科成果奖。

二、奖励标准:

1.论文奖励

A)学科权威:发表在SSCI源刊和A & HCI源刊中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以及《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中国翻译》等学院规定的五种外语类权威期刊的论文奖励0.5万元;

B)学科重点:发表在《国外文学》、《外语与外语教学》、《外语教学》、《当代语言学》、《当代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研究》、《外语界》、《中国外语》、《世界汉语教学》、《外语电化教学》、《上海翻译》、《现代外语》、《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等13种外国语言文学类CSSCI源刊的论文奖励0.3万元;

C)C刊论文:发表在其他CSSCI源刊和外语类CSSCI扩展版源刊的论文奖励0.2万元, 发表在CSSCI集刊的论文奖励0.1万元。所有论文要求5000字以上,不含增刊论文。

除以上奖励外,学校的论文奖励直接发给作者本人,不纳入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2. 专著奖励

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经费和奖金共2.5万元,在其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资助2万元。所有专著原则上要求12万字以上,发行1000册以上。

学术专著如获得学校资助,学院另行奖励0.3万元。

3. 译著奖励

我院专任教师以第一负责人出版与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相关的学术译著,以及其他由出版社立项资助的译著,奖金0.3万元。由学科经费资助出版经费的译著须由学院联系指定的正规出版社出版,要求12万字以上,发行1000册以上。

4. 社科成果奖

获得省级以上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学术成果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由第一责任人自行分配。

除以上奖励外,学校的学术成果奖励直接发给第一责任者,不纳入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

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外国语学院 2020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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