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 竞赛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湘工办函〔2022〕29号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

竞赛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的总结收官,省总工会决定开展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总结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基层,注重评估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坚持创新发展,注重评估竞赛活动的特色亮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评估竞赛活动的实际成效。通过总结评估,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在全省女职工中营造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竞赛文化和“比、学、赶、帮、超”的竞赛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提素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女职工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与对象

1.全省参与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的女职工占多数的班组,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由同工种组成的机构建制最小的生产、工作集体(如班组、作业区、科室、小组、工段等)、女职工岗位(如岗、台、车、队、站、所等)(以下统称女职工班组);由于单位结构和人员调整,本单位内的同工种岗位也可联合申报。

2.全省参与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的女职工。

3.全省组织开展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的企事业单位

三、总结评估项目名额及比例要求

(一)评估项目名额

1.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单位10个;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10个;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10名;湖南省芙蓉标兵岗100个;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100名;湖南省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10所。已获得过上述荣誉的单位、班组和个人,不再重复授予荣誉。

2.所有项目实行差额评估。湖南省芙蓉标兵岗、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的申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各申报单位(本通知中所指申报单位指: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下同)须在分配的总名额外,每类多申报1个备选对象,由省总工会汇总评估出候选对象。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单位、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湖南省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每个申报单位各限申报1个(或1名)先进对象,省总工会经综合评估,各确定10个(名)候选对象。

(二)比例要求

1.在申报的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芙蓉百岗明星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及其他一线女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其中,科教人员不低于20%,新业态女职工或女性农民工不低于10%;少数民族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企业负责人和党政机关(含群团组织)干部从严控制,县处级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芙蓉百岗明星的评选。

2.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女职工班组、女职工在所有评估项目中(湖南省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除外)的比例不得低于20%,40岁以下年轻女职工在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企业班组在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芙蓉标兵岗中的比例不少于55%。要注重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民营500强在湘投资项目中发现、遴选申报对象。

3.要注重申报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在省级以上各类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优秀技术工人,注重申报各种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注重申报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班组和创新型人才。

四、评估标准

基本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分类标准:

(一)“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评估标准

1.原则上从近三年来已获得“湖南省芙蓉标兵岗”等省级以上工会荣誉称号的对象中产生。

2.坚持开展“芙蓉杯”竞赛,女职工参赛率100%,班组精神面貌良好,竞赛工作基础扎实,常赛常新,与时俱进。

3.在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和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班组。

(二)“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评估标准

1.原则上从近三年来已获得“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对象中产生。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省级以上国家重大工程或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

3.近三年来在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创新创造、科学研究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三)“湖南省芙蓉标兵岗”评估标准

1.班组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女职工人数占班组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同工种岗位联合申报的,该岗位女职工人数须占本单位同工种职工人数的60%以上。

2.班组建立了竞赛相应机构或明确了竞赛责任人,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3.班组成员社会满意度和服务诚信度高,班组或班组成员获得过市级“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等市级荣誉。

4.符合以下任意1项或1项以上标准:

(1)班组学习氛围浓厚,班组成员在提升学历职称、技术技能等方面有成果,班组在各类读书、征文等学习活动中取得1项以上集体获奖成果,或班组40%以上成员在上述活动中获得证书或奖励;

(2)班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竞赛活动、QC成果发布等,班组在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举办的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活动中取得1项以上集体获奖成果,或班组40%以上成员在上述活动中获得奖励;

(3)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前列,班组在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举办的技能提升、技术晋级和技能比武中取得1项以上集体获奖成果,或班组40%以上成员在上述活动中取得名次;

(4)班组凝聚力强,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领先水平。在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1项以上集体获奖成果,或班组40%以上成员在上述活动中取得名次。

(四)“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评估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规守纪。

2.在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中表现突出,曾获市级“芙蓉百岗明星”或其他市级荣誉。

3.符合以下任意1项或1项以上标准

(1)在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提升、“五小”竞赛活动中成果突出,获得技术能手、业务标兵称号的或以女职工个人名字命名操作法、工作室的;

(2)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各类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中取得突出成果并产生较好效益的;

(3)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创造突出业绩、创造显著效益的;

(4)在2021年全省女职工“五小”竞赛活动中获得全省一等奖成果的女性主创人员,按程序授予“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不占名额)。

(五)“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单位”评估标准

1.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芙蓉杯”竞赛纳入工会“五位一体”劳动竞赛格局和“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内容,制定竞赛整体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健全竞赛组织机构和激励机制,女职工参与率90%以上。

2.女职工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比技能、争创新、强素质、赛家庭”四大主题竞赛活动并取得实效,女职工素质提升明显。

3.按规定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运转并发挥作用,按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依法得到有效维护。

4.所在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省级以上芙蓉标兵岗或2个以上市级芙蓉标兵岗。

(六)“湖南省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

以各级工会自办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为主,可适当推荐各级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办的女职工培训学校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女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开展女职工培训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培训场地和开展教学所必需的设备,挂有同级工会(或女职工委员会)或上级工会授予的女职工教育培训学校等牌匾。

2.由同级工会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担任负责人,并设相应的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有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实用的培训教材,能够针对女职工需求和职业发展要求设置培训课程。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培训任务落实到位。

5.有固定的教育培训经费保障。

五、不予参加评估申报的情形

(一)近三年以来,参赛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估申报

1.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事件或**件的。

2.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的。

3.拖欠女职工工资或欠缴女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的。

4.未依法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未依法建立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等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的。

5.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近三年以来,参赛班组、女职工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估申报

1.班组成员或个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事件或**件的。

2.班组成员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当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班组或个人竞赛的主要成绩或主要成果弄虚作假的。

六、评估程序

总结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评估,差额申报、逐级评审,省级总评的方式进行。

1.基层自评。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参赛单位、班组、个人先进行自评,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在参赛对象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和民主推荐。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申报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单位和班组申报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个人申报对象必须公示姓名、职务和简要事迹。

2.市级(产业工会)评审。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实地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本地、本产业申报对象,申报“芙蓉杯”竞赛先进单位的企业和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须按管理权限经同级的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申报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再报省总工会。

3.省级总评。省总工会对各申报单位申报的先进对象,组织综合评审,重点对申报对象的事迹真实性、工作先进性、行业代表性等进行评审,拟定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候选对象预备名单,在对候选对象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后确定先进候选对象名单,经省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公示后,确定先进名单并进行通报。

七、奖励办法

竞赛评估产生的先进对象,由省总工会通报表彰,颁发奖章、奖牌或证书。班组和个人荣誉作为向全总申报“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的基础荣誉。获得“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由省总工会按程序分别授予“湖南省工人先锋号”“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省总工会对获奖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并适时组织获奖先进代表开展事迹报告、交流研讨等活动,分享建功成才经验体会,弘扬女职工“四自”精神。“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状”“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湖南省芙蓉标兵岗”“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获奖对象所在单位及当地工会,在政策允许下,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落实奖励措施,优先为其提供晋级晋职、培训交流、疗休养、参加重大活动等机会。

八、评估要求

(一)加强评估领导

省总工会成立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总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省总工会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女职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申报单位要参照成立竞赛总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评估标准关和评估质量关。

(二)严格评估程序

总结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三评三公示”程序,“三评”即施行基层自评、市级复评、省级总评,“三公示”指必须在所在单位、市级工会、省总工会进行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三)严肃评估纪律

要严格落实竞赛评估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评估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各申报单位对总结评估的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存档备查。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程序申报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重报。要严守工作纪律,对在总结评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把握工作进度

9月-10月19日前,各申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总结评估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严格程序,有序推进,报送(1)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各类先进申报对象初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2)先进申报对象基础荣誉证书(或通报、决定等)、(3)对应的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等3项材料的电子版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10月31日前,省总工会汇总评审,拟定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候选对象预备名单并反馈给各申报单位后,再由各申报单位报送(4)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纪要、(5)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及申报单位(市级工会或省产业工会)公示证明材料、(6)《申报审批表》、(7)《签署意见表》、(8)评估申报情况报告(《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表》及评估申报情况报告模板另行下发,其中《签署意见表》仅要求申报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先进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和申报“湖南省五一巾帼奖章”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人员填报)等5项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11月,省总工会党组会研究确定获奖对象名单,组织考察后进行公示。

省总工会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各申报单位将盖好章、签好字的《申报审批表》(其中申报对象为个人的需贴好两寸红底照片)《签署意见表》一式三份、评估申报情况报告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发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电子邮箱:hnnzgb@163.com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人: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印纯 肖艺婕

联系电话:0731-84320154,84320204


附件:1.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湖南省芙蓉标兵岗申报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各类先进申报对象初审基本情况统计表

3.申报对象初审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