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章 程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代章)
2018年9月
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心名称
中心名称为: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中心性质
中心是隶属于湖南科技大学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业务依托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受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和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双重领导。
第三条:中心宗旨与理念
以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为基本文件,充分发挥湖南科技大学在学科、人才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与时俱进,以“立德树人”理念为指导,在外语专业、大学外语和研究生外语三大外语教育教学模块中,深度推行融通外语教育的课程思政建设,培育青年一代的文化自信,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具有政治认同、辩证思维、合作精神、国际视野、家国情怀、使命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心发展定位
高校外语教育对象覆盖本科外语专业、大学外语、研究生外语的所有学生,因此外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经过3-10年的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机构,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中心,同时成为省部级相关机构制定高等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文化阵地与意识形态建设等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的重要咨询机构。
第五条:中心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德育优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包含以下子目标:
1)基于外语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深掘语言技能课、教师教育课、文化素养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等五大课程群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实施步骤与路径、评价体系等,培养助推中国文化走出去、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素质外语人才。
2)基于大学外语课程思政教学,融入核心价值观念、合作精神和道德规范等,培养善用“外语+专业”展示与传播所学专业领域的“中国方案”“中国智造”“中国故事”优秀成果的大学生。
3)基于研究生外语课程思政教学,融通政治认同、辩证思维、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等,培养具有外语技能、专业知识、道德素养和国际竞争力的爱国拔尖研究生。
4)基于外语教师教育和发展研究与实践,夯实基础知识、拓宽专业口径、强化师能培养、注重创性实践、突出个性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建设强有力的课程思政教学与研究队伍。
5)为其他学科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提供一套可资借鉴的模式,为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人才培养、课程改革提出有益建议。
第六条:中心主要任务
中心的教学研究主要任务为:面向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在外语教育领域,推行课程思政建设。具体活动体现在:
l 长抓师德师风建设;
l 贯彻“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
l 加强课程思政教学实践;
l 加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l 坚持高水平优秀成果导向;
l 推广共享课程思政建设经验;
l 服务于国家、地方与社会需求。
第二章 研究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八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主 任:外国语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外语专业教育负责人、大学外语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外语教育负责人
委 员:各系部主任
管理委员会职能:确定中心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方向;确定中心的组织、人事授权和变更等重大事项;批准和修改中心章程及主要规章制度;批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考核评价中心的工作等。
管理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中心主任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副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管委会主任及副主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中心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能
中心主任:外国语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外语专业教育负责人、大学外语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外语教育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
项目联络员:科研秘书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中心管理委员会确定、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任命。
中心主任的职能: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向管理委员会报告中心工作;制订中心的基本管理制度;提出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管理中心所承担的教研项目,制定中心的年度财务计划;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提出中心管理人员的奖惩事项。
副主任岗位职责是负责年度计划执行、分管各教学研究团队教研活动、研究项目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等;
中心设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落实、联络与检查,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中心大事,草拟中心的有关文书,传递和保管中心的文件和档案及其它相关事宜。
项目联络员负责中心合作项目的相关接口工作。
财务负责中心每年度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第十条:中心教学研究团队
中心充分发挥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人才优势,构建一支跨学科、多层次的教学研究团队。中心设有3支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团队,其成员职责是积极执行外语专业、大学外语和研究生外语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第三章 中心的经费及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的财务
以中心名义承担的各类教研项目经费进入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中心经费按照《湖南科技大学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中心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的各项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应当符合教育部、湖南省教研厅和湖南科技大学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心管理委员会修订、变更。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心管理委员会。
外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代章)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