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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学术活动规定

为学院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培养广大青年教师的学术科研意识,为推动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并能保证学院教学和科研协调发展,外国语学院根据目前青年教师队伍的现状,为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专业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施原则

1、政策引导原则。学院通过制定一些列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提高原则。注重对全院所有青年的学术和科研素养进行全面培养,力争大部分青年教师在学历和职称上全面发展。

二、基本要求

1、近三年内青年教师平均每年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

2、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本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每年不少于7次,研究方向和主题不限。

3、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学术会议,含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以及本院组织的学术团队活动和学院主办的大型学术会议。

三、奖惩措施

1、科研指标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达不到以上学术科研基本要求的青年教师,不能参加当年学院年终各类评奖评优。

2、凡达不到以上学术科研基本要求的青年教师,不能申请出国访学或国内进修。

3、学院每年根据以上基本要求对青年教师的学术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对科研业绩优秀的青年教师给予奖励,并从考核为“优秀”的青年教师中选拔“院级优秀青年教师”和“校级优秀青年教师”。

4、学院今后在专业和系部人员岗位调整时,将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将以科研素质为重要标准进行系部调整,学科人员优化组合。

四、其他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即日起学院将对各位青年教师的学术活动进行严格登记。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