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 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党 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会讨论 研究,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二、发展对象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信念,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 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正确。 2.考察期间无重修课程,原则上近两个学期学分绩点班 级和专业排名均前 70%。 3.在校期间获得过 1 项院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省级级以 上竞赛奖励。 4.同等条件下,有任班长、团支书、年级长或副部级(含 学院岗位助理)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至少 1 年)优先。 5.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先。
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1.各支部需本着对党组织认真负责,对党员发展工作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有 计划,有总结,务求实效。2.各党支部在推荐发展对象时,按照“成熟一个,推荐 一个”的原则,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3.辅导员及党支部书记应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 人,鼓励教工党支部的系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积极担任 学生入党过程中的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为组织挑选优 秀的人才。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