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 关于开展2019-2022年女职工“芙蓉杯” 竞赛评选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的指导意见》(湘工女[2019]9号),结合我校女职工特点,校工会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2019-2022年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比、学、赶、帮、超”竞赛活动,充分展示了女职工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根据《实施方案》,2022年上半年为总结评比阶段,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和“文明家庭”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第九届女职工“芙蓉杯”竞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芙蓉标兵岗”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建制最小的工作集体(如:系部、科室等,根据省总工会文件精神,统称为班组)中评选。

(二)“芙蓉百岗明星”在全校女职工中评选。

(三)“文明家庭”在全校职工家庭中评选(以女方单位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一)“芙蓉标兵岗”评选条件

1.班组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女职工人数占班组总人数的60%以上。

2.班组建立了竞赛相应机构或明确竞赛联系人、责任人,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3.班组凝聚力强,有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认可度高,集体获得过1项及以上校级荣誉或成员40%以上的女职工获得过学校党政群团组织的表彰奖励。

(二)“芙蓉百岗明星”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规守纪。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湖南省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奉献社会。

3.抵制愚昧、信奉科学,重视学习、提高素质。

4.勤俭持家、低碳生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5.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

三、2019年以来,有以下情况的,不能申报

(一)班组成员或个人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事件或**件的;班组成员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当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竞赛的主要成绩或主要成果弄虚作假的;不能申报“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

(二)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的;有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及非法宗教活动的;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的;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不能申报“文明家庭”。

四、评选名额

(一)芙蓉标兵岗:10个左右。

(二)芙蓉百岗明星:30名左右。

(三)文明家庭:全校女职工人数的5%。

五、评选要求

(一)“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和“文明家庭”的评选,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由所在分工会推荐,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初审,最后经校工会委员会审定。其中,“芙蓉百岗明星”中处级干部不超过20%。

(二)各分工会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的“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和“文明家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学校“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荣誉作为向上级申报“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的基础荣誉。

(三)各分工会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芙蓉标兵岗”1个(也可以不推荐),择优推荐“芙蓉百岗明星”1个(女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个),“文明家庭”按女职工的5%比例推荐。

(四)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2019年以来的荣誉证书复印件;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校工会215办公室,电子稿发至271710272@qq.com。联系人:刘安老师,联系电话:58290009。


附件:

1.“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2.“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3.“文明家庭”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5日